訴求年休123天是否對台灣富強有幫助,對勞工未來真有保障嗎?,請深思。

2016/10/25新聞報導--為了要回7天國假、訴求年休123天 ,上百個工會及勞工團體,發動近3千名勞工上街蛋砸立院,抗議總統蔡英文指示的《勞基法》修法中,拿掉7天國定假日。

到底政府要怎麼做才是正確呢?仔細研究思考,還真是個難題。

請每一位台灣住民想一想,一年不過365天,光是年休123天,如果將123天作為分子,365天作為分母,123除以365絕對大於3分之1,如果真要實施的話,台灣地區勞工是在三天中,工做不到2天就要放一天的假。
更何況勞工做滿第一年/第二年時,每年又多了7天特休假;做滿第三年/第四年時,每年又多了10天特休假。還有台灣夏天經常有多個颱風,又有了颱風假,這樣下去,公司企業經營者往後將如何營運,台灣又如何有充足的競爭力和GDP成長,來和世界各國競爭,更無法吸引外資來台灣設廠投資,如此惡性循環,國家不富,人民又低薪。

其實勞工會抗爭,主要在於台灣勞工低薪資,年年幾乎不調薪。所以任何執政的政府團隊只要能說服公司企業都確實落實週休2日(這一項查實考核鐵定要各縣市政府多用心並多增僱勞動稽查人員,勤加調查各公司執行是否落實並給予勞工檢舉不落實執行勞基法之不良企業。案情屬實者頒發獎金給檢舉勞工外,也就是說一經舉報調查違規屬實,對於有違法的企業自當年開始連續3年增加多課稅5%-10%。茲舉例說明如下--假設其他奉行勞基法之企業正常課稅10%,那麼該不良企業必須課稅15%-20%,所增加之課稅金額,將轉撥給勞動部專款專用,來照顧弱勢勞工或被企業不合法資遣的勞工),以達到嚇阻企業之作用。

政府假若能夠蘿蔔和棍子交互運用,相信企業經營者一定會明白遵守並落實遵行勞基法,才是上策。公司企業將不敢再私下又另外做了勞工值勤上班的內外帳或A/B班表,一個是給政府稽查看的,一個是給內部實際發薪使用。

還有就是鼓勵要求企業要盡力做到年年都能調薪來鼓勵長時間在公司服務之勞工,這樣勞工有提高薪資收入,生活不會困苦,不會變成血汗下勞工。這樣的勞工怎麼可能再上街頭呢?

再來,政府也要多用心思來宣導教育勞工,唯有勞資同心,勞資和諧,才能有長久的未來生活。,更要讓勞工明白--果真實施年休123天的話,台灣地區勞工是在三天中,工做不到2天就要放一天的假。到時候企業垮了倒閉了,公司外移了最苦的還是勞工。這時候勞工賺不到錢,再多的休假福利又有何用,因為勞工已經找不到工作了,天天休假,天天喝悶酒,支撐生活重擔的男人在無處宣洩情緒下,就會對家裡的妻兒使用暴力,這樣更會造成多少家庭暴力,會有更多家庭悲劇啊!

奉勸政府不要再以兩邊討好的做事方式要來處理解決企業和勞工的對立立場,而是要挺起胸膛告訴勞工,政府會為勞工們把關,並要求企業落實勞基法,對違法企業嚴懲,勞工們一定能夠提升收入,有正常合理的休息,生活能夠有所改善。

另一方面執政者更要說服企業,政府並不同意勞工增加休假日的訴求,政府是要為台灣企業永續經營的方針著想,而來制定法律的,確實能讓企業賺錢,但是也更要求企業不要違法,督導企業確實照顧勞工達到勞資雙贏。

能夠這樣,企業有了競爭力,在營運上獲利,政府徵稅的稅收才會增加,台灣未來才有富強的希望呀!


張大帥 撰寫 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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