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莫路邊並排停車,2015/07/01起大取締,荷苞失血2400-4200元以上喔

從我18歲取得駕照至今58歲,總認為路旁有停汽車然後你在這車子旁邊停車(你的車子就會比較靠於行車路線上而後影響其他汽機車的行駛),下車去辦點事,這才叫做並排停車。

錯了!昨天我就因為不了解交通法規,誤認為路旁有停放整排機車,然後我在這整排機車旁邊停車(你的車子就會比較靠於行車路線上而後影響其他汽機車的行駛),下車去辦點事,這應該不叫做並排停車。結果才20分鐘回來停車地點發現車子不見了,被拖往違規停車場需要領回,這一領回手續就花了800元拖吊費,外加違規並排停車2400元罰單,總共3200元,若是車子在那裡過夜就要1800元拖吊費加保管一日費用,外加違規並排停車2400元罰單,總共4200元。

我被罰了並不懊惱,這次政府真是用心要整頓交通,因為違規並排停車在過去確實釀成不計其數的汽機車事故和傷亡,我被罰了認為應該受罰,只不過要請大家注意─只要路旁有停放任何車輛包括機車/自行車,然後你再停於其左外側,這就是並排停車就有機會造成危險。昨天給交警上了寶貴的一課,這課程20分鐘收了3200元,換算1小時收費9600元將近1萬元,提醒各位也提醒我自己千萬別再犯了。

奉勸經常跑業務工作像我一樣的上班族,趕快去買一輛折疊式自行車放在車子後座備用,遇到要拜訪的客戶附近路邊都停滿車輛(包含機車/自行車)你都不能再違規並排停車,一定要停遠一點找到確定的停車位然後再行停車。停好後提你的公事包和坐上折疊式自行車,就可以騎往客戶處拜訪,想想一輛折疊式自行車才不過3000-5000元上下,比起罰單損失和有機會造成交通事故,給自己和他人帶來不幸的這件事,絕對值得呀!

張大帥  彈突魚  2015/07/22  早上撰寫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彈突魚tantu7pi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