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2年12月9日是結婚佳期,中午我/夫人/女兒老三  參加旅行界朋友女兒的喜宴,另外一路,我的長女和女婿也去其他地點她同事的婚宴赴會。喜帖上明明都寫著中午12點,但是台灣的通病就是延遲開席,這不斥是無形中對準時者一種懲罰和折磨,更是主人對赴會朋友的輕忽,浪費朋友的寶貴時間。大家私下內心都有著抱怨,就是大部份人們從沒有想到過,要改變這樣的劣習,責任是從你我本身做起的,靠著大家共同努力,一定可以轉移台灣民俗風氣的。

話說--我們這一路在11點20分就已經到現場,足足等了分1時50,直到下午分1時10分才開席;我女兒/女婿那一路更是到下午分1時30分才開席。我並不責怪旅行界的主婚人,因為不只他這一攤,連我女兒赴宴的那一攤,也是如此。真是無奈阿!無奈!  故誠心呼籲大眾--要改變這樣的劣習,有責任從你我本身做起,大家共同努力來轉移台灣風氣。

其實我個性是說到做到的,小時候陪同父母參加喜宴,同樣是延遲開席,當時小小心靈上就已經發願,別人做不到準時,最起碼我願意也做得到。故在30年前我自己的婚宴上我就要求準時開席,並且在喜帖上特別加註:準時開席四大字,當天時辰一到,我馬上下令準時開席,結果我媽說:哪有人這麼早開席客人還沒全到,要我再等等!,為了不讓父母難堪,於是我讓了15分鐘,父母仍不願開席,最後我堅持已經讓步15分鐘,故而馬上開席,這是我為求改變台灣婚宴劣習,在30年前親自踏出了第一步。

28年後,就在2年前,我長女和準女婿決定嫁娶,我開辦女方訂婚宴時,又在喜帖上特別加註:準時開席四大字,當天時辰一到,我同樣下令準時開席,結果我媽又說:等等嘛!哪有人這麼早開席客人還沒全到,要我再等等!(其實在我的確認回單上之聯絡電話裏,我一再向親友說明務必準時赴宴,已經起了效果,12點正賓客已經來了8成,這說明台灣公民還是有一定程度之素養),為了不讓父母難堪,於是我這一次再讓了5分鐘,父母仍不願開席,最後我堅持已經讓步5分鐘,毅然決然宣佈馬上開席,這是我為求改變台灣婚宴劣習,在2年前又親自偕同下一代新人共同踏出了改變台灣的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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